当天和李小姐一组的是三名男生,李小姐刚走到面试官面前还没来得及坐下,面试官只瞄了她一眼,就冷冷地说:“你可以走了,我觉得你不合适!”
当时李小姐非常震惊,感觉自己很没面子。经过反复考虑最终没走,虽然嘴上没说,但心里不服:你根本不认识我,凭什么看一眼就认为我不合适,凭什么就让我走?不过,当时李小姐并没有说话,想等面试结束后再与面试官理论也不迟。
另外三名男生都坐下了,李小姐可不管他们是怎么想的,也坐下了。面试官到底没赶她走,只是当李小姐完全不存在,然后开始对着其中一个男生发问:“你最得意的一件事情是什么?”可能是因为紧张,那个男生竟不知如何作答,支支吾吾地说自己还没有工作,也没有做出什么特别的成就,所以也没什么得意的事。李小姐为他捏了一把汗,认为他的回答有点偏题,又不愿意他在第一道坎上就被淘汰。于是在边上悄悄地提醒他:“你可以说一件在学校里做过的你自己感到最满意的事情……”
面试官随即看了她一眼,但李小姐不以为然,想:你不至于给我加上一条作弊的罪名吧,这种时候该帮人一把的。反正我已经是“不合适的人”了——这应该就叫“无欲则刚”吧。